近日,维力律师事务所作为起草单位参与编制的7项团体标准经立项审查、起草、征求意见、审查等标准制定程序,并通过湖北省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协会批准,正式对外发布。

7项团体标准将于2024年8月1日正式实施,对于规范价格鉴证评估行为,保护价格鉴证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,促进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健康发展,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,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。我国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明确,鼓励各部门、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、行政管理、政府采购、社会管理、检验检测、认证认可、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。其是发挥社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方法,是在不同领域、行业分类制定针对性的招投标、政府采购体系的有效依托。
作为主要起草人,维力所主任李涛律师深度参与了7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,并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,提出了诸多中肯意见,为标准的最终成稿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未来,维力律师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,积极担当作为,深入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,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贡献维力智慧和力量。